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鲁西经济开发区东鲁街道办事处俎店街与甘泉路交叉路口西北角,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台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协同处置污泥,污泥掺烧量不大于8%,最大掺烧污泥量为66t/d。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电话:0635-7020958 邮箱:270803791@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82971330 邮箱:sdbyxmzx@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到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地址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纸质版,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或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为信函、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鲁西经济开发区东鲁街道办事处俎店街与甘泉路交叉路口西北角,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台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协同处置污泥,污泥掺烧量不大于8%,最大掺烧污泥量为66t/d。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电话:0635-7020958 邮箱:270803791@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82971330 邮箱:sdbyxmzx@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到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地址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纸质版,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或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为信函、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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